看著手中握著的鉛筆,突然覺得有點陌生,沿著頁緣往下揮灑,一筆筆落字像是月下倒影,難以捉摸。
最近,我的行為模式漸漸退化到十歲以下,意識裡充滿著童話、寶劍以及巨龍。即使小時候常聽著英雄屠龍的故事,只是沒想到自己竟又沈迷在龍與地下城的世界裡。常常有人會問我興趣是什麼;網路、音樂及電影是我一般的反應。但在自我放逐之後卻發現,其實真正會讓你感到興趣的,只會有一個。
曾經有這麼一天,我奇想著如果讓興趣,或說是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成為工作裡的一部份會是如何,我會因此而愛上這個工作,抑是會因工作而毀了對興趣的渴望?我不確定,但依據個性也許答案會是後者。不過在尚未嘗試之前,這大概也只是另一個雞生蛋的對話罷了。
想想,有時候興趣可能是環境給你的,潛移默化的結果讓你以為你真的喜歡這件事情。但如果拋開一切經驗讓心底最深層的聲音告訴你,我…聽得見嗎?






發表於: 週一, 一月 12, 2009
標籤: 心情, 文字, 遊戲